一、定義: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,係指可流供製造毒品之原料,依其特性分為2類。
(一)甲類:參與反應並成為毒品之化學結構一部分者,或經主管機關公告列入之製毒化學品。
(二)乙類:參與反應或未參與反應並不成為毒品之化學結構一部分者。
二、管制對象:
(一)甲類:係指從事 甲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 之 輸出入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貯存 業者。
(二)乙類:係指從事 乙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 之 輸出入 業者。
三、管理方式:
(一)甲類:每季申報輸出入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貯存情況。
(二)乙類:自行登錄備查,(種類、數量、場所、交易廠商、報單號碼及發票號碼)(不須按季申報)。
四、罰則:
★ 凡不為申報者,得罰新台幣3至30萬元。
★除了須補申報外,主管機關得令其按月申報,並經通知限期補報。
★ 屆期仍未補報者,則按日連續處罰之。
※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